圖片取自網路
專家證人也會出錯?
作者在本書中開宗明義就說道,無論是咬痕、毛髮、指紋、槍彈比對、DNA或臉部辨識,通通都有出錯的可能!而且除了 DNA 鑑定之外,所有的專家證人都無法明確回答「證據有多可靠?」這個問題。
看到內容這樣敘述時,我簡直驚呆了!😱 難道我們以前所認知的毛髮、指紋⋯⋯ 這些在實驗室所比對出來的結果,居然有可能是錯誤的!有可能是冤枉無辜者的!
執業律師 Brandon Mayfield 在 2004 年就遇到這樣的狀況,被捲入西班牙馬德里通勤列車遭炸彈襲擊事件。三名資深調查局鑑識人員,以及 Mayfield 自己聘請的律師都一致認為,他的指紋就在裝有爆裂物的袋子上,兇手絕對是他。
幸而西班牙警方替他刷洗冤屈—他們利用了那枚不清晰的指紋,鎖定一名阿爾及利亞的恐怖份子,才使得美國聯邦調查局同意釋放他並撤回指控,讓他從鬼門關前走了一回。
沒有完美的鑑識識別
作者認為,我們必須對犯罪案件的專家鑑識打破迷思,同時在這本書看完之後,應該能清楚了解:世界上沒有完美的鑑識識別這件事。
無論是哪一種物證,都有可能因為樣本被污染、收集的數量不夠或不清晰、甚或是鑑識人員行為偏差而造成誤判,導致冤案發生。所以麻州實驗室會爆發大規模假造事件,被迫撤銷四萬多起案件;北卡羅來納州州調查局實驗室的分析師們,習慣性地隱瞞許多案件的證據,在十六年間,被發現有問題的案件就多達兩百多起、至少八位分析師涉案。
更不用說,有些坐上證人席的所謂「專家」,其鑑識能力並沒有受到客觀的評估,而且可能在法庭上說出較為誇大的言論,進而誤導法官或陪審團成員,做出錯誤的判決。
法官願不願意採信證據,也是作者認為的重點。他認為,法官通常缺乏科學學識,而且容易偏坦檢方,因此可能形成被告「啞巴吃黃連,有苦說不出」的局面。
因為這些缺失而被誤認為犯人的受害者及其家庭,是多麼的無辜?又有誰能還給他們公道?坐了冤獄不說,還有人因此被行刑失去生命,這些人是不是就只能無語問蒼天了?
法律講求證據,但如果是錯誤的證據?
現在台灣已經實行國民法官制度,我忍不住揣想,如果自己成為國民法官卻在法庭上看到錯誤的證據,導致做出錯誤的結論,會不會在了解來龍去脈後心生愧疚?
可是提出證據的人又不是我,而應該是專家證人及鑑識人員的責任啊!
唉!法律攻防講求證據,但如果法庭上提供的是錯誤的證據,那應該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了!
祝福大家能從本書中收穫滿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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